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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器的單作用和雙作用有什么區別

點擊次數:4452  更新時間:2019-06-19
 執行器是自動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接受控制器送來的控制信號,改變被控介質的大小,從而將被控變量維持在所要求的數值上或一定的范圍內。執行器按其能源形式可分為氣動、液動、電動三大類。氣動執行器用壓縮空氣作為能源,其特點是結構簡單、動作可靠、平穩、輸出推力較大、維修方便、防火防爆,而且價格較低,因此廣泛地應用于化工、造紙、煉油等生產過程中,它可以方便地與被動儀表配套使用。即使是使用電動儀表或計算機控制時,只要經過電-氣轉換器或電-氣閥門定位器將電信號轉換為20-100kPa的標準氣壓信號,仍然可用氣動執行器。電動執行器的能源取用方便,信號傳遞迅速,但結構復雜、防爆性能差。液動執行器在化工、煉油等生產過程中基本上不使用,它的特點是輸出推力很大。
 
雙作用
雙作用執行機構的選用以DA系列氣動執行機構為例。齒輪條式執行機構的輸出力矩是活塞壓力(氣源壓力所供)乘上節圓半徑(力臂)所得,如圖4所示。且磨擦阻力小效率高。如圖5所示,順時針旋轉和逆時針旋轉時輸出力矩都是線性的。在正常操作條件下,雙作用執行機構的推薦安全系數為25-50%

單作用
單作用執行機構的選用以SR系列氣動執行機構為例在彈簧復位的應用中,輸出力矩是在兩個不同的操作過程中所得,根據行程位置,每一次操作產生兩個不同的力矩值。彈簧復位執行機構的輸出力矩由力(空氣壓力或彈簧作用力)乘上力臂所得種狀況:輸出力矩是由空氣壓力進入中腔壓縮彈簧后所得,稱為"空氣行程輸出力矩"在這種情況下,氣源壓力迫使活塞從0度轉向90度位置,由于彈簧壓縮產生反作用力,力矩從起點時大值逐漸遞減直至到第二種狀況:輸出力矩是當中腔失氣時彈簧恢復力作用在活塞上所得,稱為"彈簧行程輸出力矩"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彈簧的伸長,輸出力矩從90度逐漸遞減直0度如以上所述,單作用執行機構是根據在兩種狀況下產生一個平衡力矩的基礎上設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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