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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執行機構開關型和調節型的區別

點擊次數:5957次  更新時間:2018-12-25
   電動執行機構有開關型和調節型執行器之分,用戶在懸著時,總有一點迷茫不知道改如何分辨與選擇,其實這很簡單。簡單可理解為開關型就是一開一關,調節性就是在開關型的基礎上加一塊控制板控制0-100之間的控制。

  開關型電動執行機構也被稱為開環控制型電動執行器,這種執行器在執行閥門操作時只有開、關兩個動作,也就是只能令閥門處于全開或全關的狀態。開關型電動執行器不能控制閥門開關的幅度,也就不能對介質流量進行控制。開關型電動執行器的構造方式有分體結構和一體結構兩種。
 
  調節型電動執行機構也叫閉環控制型電動執行器,這種執行器除了具有對閥門開關的控制功能以外,還能對閥門的開啟量做的控制,以達到對介質流量的控制。調節型電動執行器在工作形式方面,分為電開型電動執行器和電關型電動執行器。
  調節型:是通過外圍給個4-20mA的信號,然后通過給信號進行開關閥門。舉
  例:如果你想要讓閥門關一半,只需給個12mA的信號就OK了;
  開關型:是通過外圍給220電壓,通過手動按鈕進行開或關,至于開多少關多少由自己去感覺。舉例:如果你想讓閥門只關一半,那只能靠自己去感覺了,感覺不好的話很有可能關不到一半。
  結構:
  調節型:伺服放大器進行前后比對。
  如果配DCS系統的話那情況更復雜開關型的要便宜點,調節型的要比開關型的稍貴在20%左右。
  開關型:內部只是通過電機正反轉進行操作。用人工操作,伺服放大器不進行前后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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