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W多回轉智能一體化電動執行機構的正確選擇依據:
1、操作力矩: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主要的參數。電動裝置的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大力矩的1.2~1.5倍。
2、操作推力: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的,此時直接輸出力矩;另一種是配置有推力盤的,此時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
3、輸出軸轉動圈數: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軸轉動圈數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閥桿螺距、螺紋頭數有關,按M=HZS計算(式中: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H為閥門的開啟高度mm;S為閥桿傳動螺紋的螺距mm;Z為閥桿螺紋頭數。
4、閥桿直徑:對于多回轉類的明桿閥門來說,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大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因此,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于明桿閥門的閥桿外徑。對于部分回轉閥門以及多回轉閥門中的暗桿閥門,雖不用考慮閥桿直徑的通過問題,但在選配時亦應充分考慮閥桿直徑與鍵槽。
5、輸出轉速:閥門的啟、閉速度快,易產生水擊現象。因此,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條件,選擇恰當的啟、閉速度。
閥門電動裝置的介紹:
1、閥門電動裝置的操作力矩:電動裝置的輸出轉矩與轉速輸出轉矩值是電動裝置的重要技術參數之一,針型閥也是使用中需要選擇的重要參數。如果在組配電動閥門時選用的電動裝置輸出轉矩過大或不足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一般情況,電動裝置生產廠在產品出廠時均需進行輸出轉矩值的測試與調整,是相對比較準確的。如果選用過大的輸出轉矩余量,將會使電動閥門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一旦發生控制保護失靈情況將很容易造成閥門損壞(閥桿彎曲、閥體破裂)現象,極易造成管道系統事故。所以輸出轉矩余量選擇過大是不可取的。關于對電動裝置輸出轉速的確定,在閥門對其啟閉時間沒有嚴格要求時,應盡量選用較慢的速度。因為不必要的較快速度,在相同轉矩要求下將會增大電機功率,調節閥這樣不但浪費能源,提高工程造價,而且也會使電動裝置體積增大造成多方面浪費。目前國內自行開發研制的電動裝置,在每個機座號中設計配用的電動機規格數量不多(一般為2-3個規格),以及主體傳動中齒輪副和蝸輪副的速比范圍變化有限,所以每個機座號的轉矩分檔和轉速分檔都不多。
2、操作推力:電動裝置的大推力允許值如果閥門軸向力由電動裝置承擔(即閥桿螺母在電動裝置中),減壓閥其推力值不允許超過電動裝置的允許值。
3、輸出軸轉動圈數:閥桿螺母的大轉圈數在選用多回轉閥門電動裝置時必須說明閥門工作時閥桿螺母的大轉圈數,這樣可以正確選配電動裝置中位置指示機構的有關齒輪速比,以使位置指示有足夠的精度滿足閥門工作過程中對閥門開、關程度的觀察,否則易造成錯覺,影響正常工作。
4、閥桿直徑:閥桿直徑的允許值升降桿閥門選擇電動裝置應注意其允許通過的閥桿直徑值,鍛鋼閥門閥桿直徑必須小于該值。另外,對于多回轉電動裝置,在選用時還應提出對閥桿罩高度的要求(與閥門痛徑有關)。旋轉桿閥門可不配帶閥桿罩。
5、閥門與電動裝置的連接閥門與電動裝置的連接型式與尺寸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2222-1989多回轉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GB/T12223-1989部分回轉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目前,部分回轉閥門電動裝置均有機械限位,以防止無法判斷閥瓣位置,這類閥門與電動裝置間的連接螺孔和鍵槽位置的對應關系要求嚴格。
DZW多回轉智能一體化電動執行機構器工作原理和功能:
電動閥門的控制量為閥門開度,在應用場合往往會根據實際需要將閥門開或關,或者開到一定程度,甚至動態的以某種規律開關。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采用單片微處理器和外圍芯片組成智能化的位置控制單元,接收統一的標準直流信號(如4~20mA的電流信號),經信號處理及A/D轉換送至微處理器,微處理機將處理后的數據送至顯示單元顯示調節結果,運算處理后產生的控制信號驅動交流電機。此外,系統帶通訊功能,可以接收上位機的指令,進行遠程數字控制。同時也可以在智能控制器本地的人機界面上通過菜單和按鈕實現現場手動控制。
電動閥門控制器功能:
1、一體化結構設計,直接接收4~20mA/4~12mA/12~20mA/0~5V/1~5V等控制信號,輸出隔離的4~20mA閥位反饋信號;
2、具有仿真運行功能,并可根據用戶設定的流量特性曲線運行;
3、控制信號斷路故障判斷、報警及保護功能。斷路故障時可使執行機構或開、或關、或保特、或在0~100%之間預置的任意值;
4、數字顯示,顯示控制信號值、閥位值、故障類別;
5、RS485遠程通訊功能,通過通訊協議在上位機進行編程組態,對過程量、開關量作數據或圖形處理。
6、閥門行程自整定,輸入輸出模擬信號自校準。智能型電動執行器可滿足工業自動化控制管路各種要求。